室内空间检测与治理

 ·室内空气检测背景、现状
由于室内空气污染物来源广泛、种类繁多,各种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不同,并且在现代的建筑设计中越来越考虑能源的有效利用,使室内与外界的通风换气非常少,在这种情况下室内和室外就变成两个相对不同的环境,因此室内空气污染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潜伏期长
很多室内空气污染物在短期内就可对人体产生极大的危害,而有的则潜伏期很长。通常情况下时间都在3-15年。比如放射性污染,潜伏期达几十年之久。

种类繁多
    室内空气污染物种类繁多,有物理污染、化学污染、生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等。造成室内外空气污染的污染物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类:一是降尘、粉尘、烟尘等颗粒物,这些颗粒物一般来自吸烟、农村用柴火烧饭和施工工地的二次扬尘等。二是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化学污染物,这些空气中的有害化学污染物主要来自于煤炭燃烧释放出来的烟尘和汽车排放的尾气等等,这些有害气体会通过门窗进入室内。三是微生物污染物,比如说人们所熟知的SARS。

对人体危害大
    由于室内空气污染物的种类复杂,浓度有时又比较低,因此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是长期和慢性出现的。早期可出现眼干、嗜睡、记忆力减退等;长期暴露可出现嗓子疼痛、急性或慢性咽炎等,长久暴露在被污染的环境中将导致肺部和多器官疾病的产生。

·检测标准
    当前,室内空气检测的主要依据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规定了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参数的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是建筑工程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

·采样点的确定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版)规定:房间使用面积<50平方时,检测点数:1个;房间使用面积≥50平方且<100平方时,检测点数:2个;房间使用面积≥100平方且<500平方时,检测点数:不少于3个。
    根据实际情况,一般个人住宅的房间面积<50平方,故1个房间仅需设1个检测点;客厅面积<50平方时,亦仅需设1个检测点;如客厅面积>50平方时,应视实际情况而定。
    具体到1套住房,一般厨房、卫生间不设检测点;一般两室一厅的住房设3个检测点,即两个房间和客厅各设1个检测点;三室一厅的住房设4个检测点,即三个房间和客厅各设1个检测点;三室两厅、楼中楼等其他套型的住房应视实际情况而定。

·详细检测项目
    根据《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建议个人住宅检验五项: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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